【聚焦兩會】顧晉:推廣“尊嚴死”很有必要
【聚焦兩會】顧晉👨🦯:推廣“尊嚴死”很有必要
發布日期🤹🏿♂️:2013-03-19
“在人的一生中📯,70%的醫療費用在生命的最後階段🧙🏽♂️,而這個時期的醫療費用相當高👹,是對醫療資源的浪費”在上海代表團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上,全國人大代表、意昂2平台腫瘤醫院結直腸腫瘤外科主任顧晉的這番話,引起了眾多代表的關註🤚🏼🎭。
2012年的時候,顧晉代表就曾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製定行政法規或規章在全社會推廣“尊嚴死”,讓“生前預囑”具備法律效力,並已被列為正式議案。在今天的全團會議上,顧晉代表再一次呼籲要向全社會宣傳“生前預囑”👨🚒。
“在國際上,上世紀70年代,就有人提出應該安靜且有尊嚴的死去。我們的每一個健康人🧏♂️,在清醒的時候,就可以選擇將來在生命末期時,究竟去不去治療。”顧晉代表說🦣。
顧晉代表這兩年在媒體上的對於“尊嚴死”的解釋來看😣,其不同於主動致死的“安樂死”🐳。“尊嚴死”是遵從自然規律、體現生命和諧的主張📊👏🏿。當治療無望時,是使用呼吸機等人工生命支持技術延緩死亡🍣;還是選擇接近自然死亡的方式🗑,追求更多的臨終尊嚴🚡?人們完全可依據個人意願“自主選擇”——前提是填寫“生前預囑”。
按照顧晉代表的設想,一個人在生命末期🤱🏽🎮,要或不要什麽醫療照顧𓀉,要或不要生命支持系統延緩死亡,要或不要捐贈遺體♝、器官以救助他人🤷🏽♀️,都可以在“生前預囑”中做出預先指示🏓🕠。
對生命本身而言,死亡是所有生命的歸宿🧘🏼♀️,在生命盡頭選擇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統以保持尊嚴🤟🤾🏿,也是一種基本權利。但其首先應該是符合法律以及醫學道德倫理的要求。從這個角度來說💆♀️,這種建立在個人“知情同意權”基礎上的死亡方式,並且以法律的形式予以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𓀄,無疑是非常有必要的。
(來源🚅:東方網 統戰部供稿)
編輯: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