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外合作辦學不能亂收費
教育部🚃:中外合作辦學不能亂收費
發布日期:2006-02-16
教育部昨天在其官方網站公布消息稱,要堅決製止以中外合作辦學的名義實行亂收費、高收費的行為,防止教育產業化的傾向。
昨天💂🏽♀️,教育部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關於當前中外合作辦學若幹問題的意見》。意見強調說⛹🏼♀️,要堅持中外合作辦學的公益性原則🧜🏽。
因為教育服務不是貨物貿易👨🏿🔧👞,也不同於一般的服務貿易🕵🏿♀️,堅決製止以中外合作辦學的名義實行亂收費、高收費的行為🏊🏻♀️🏵,防止教育產業化的傾向。
教育部表示,中外合作辦學者應對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有相應的辦學投入,需認真合理地測算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的生均培養成本,根據成本補償的原則,報請有關部門依照政府定價的原則確定收費的項目和標準。
教育部鼓勵在國內急需、薄弱和空白的學科領域與外國高水平大學以及具有優勢學科的大學開展合作辦學🐃,引導中外合作辦學逐步向中西部地區發展。
(宣傳部摘自《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