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學校事故上報不得超過半小時
北京市教委🧑⚕️:學校事故上報不得超過半小時
發布日期👨🦯➡️👐🏼:2006-01-03
今後學校如發生安全事件,須在事件發生後30分鐘內向有關主管部門上報口頭信息,90分鐘內上報文字信息。這是記者從市教委關於強化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中獲悉的✏️🐒。
“各類安全穩定信息報送要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市教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各類教育主管部門對本區域內所有辦學機構安全穩定工作負有監管責任☃️;各級各類學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舉辦者對學校安全工作負有監管責任🥬,學校黨政一把手是本校安全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工作責任製👮🏽♀️,發生信息的遲報✊🏿、漏報、瞞報事故後🤓🟩,要根據責任進行倒查並做相應處理。
(宣傳部摘自《北京晨報》)